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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燃气灶具等4类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提示

发布时间:2023-08-18

为提醒广大用户正确选购和使用燃气器具,防范化解燃气安全风险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燃气灶具、燃气用连接软管、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、可燃气体探测器等4类燃气器具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提示。

  市场监管部门将聚焦安全风险隐患较大的工业产品,加强质量安全监管,守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,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。


  燃气灶具风险提示

  燃气灶具是用火直接加热烹调器皿的燃气燃烧器具,其中家用燃气灶为强制性认证产品(CCC认证产品)。通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,发现部分家用燃气灶具在热负荷、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(室内型)、燃气导管等方面存在风险隐患。

  现提示广大用户,在选购和使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:

  1.选购时注意查看产品铭牌,确认产品名称和型号、使用燃气类别、额定燃气供气压力、额定热负荷等信息是否齐全,家用燃气灶要注意查看是否有CCC认证标识。

  2.不同气源的燃气灶具产品结构有所区别,要根据气源种类选择合适的产品。

  3.注意查看是否具有熄火保护装置。

  4.燃气灶具应严格按说明书要求和相关规定,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。

  5.定期清理火盖、喷嘴等易堵塞的地方,使燃气灶具保持最佳的燃烧工况,清理时尽可能不拆动燃烧器部件,注意不要损伤燃气管路,以免引发燃气泄漏事故。

  6.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,自售出当日起,家用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应为8年,超过使用期限的燃气灶具应及时更换。

  7.鼓励用户安装使用燃气智能表、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、自闭阀、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器、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等保护装置,主动防范燃气泄漏风险。

  8.坚决抵制、拒绝购买无厂名厂址、无质量合格证、无生产日期等“三无”产品。

来源:央视网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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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燃气灶具等4类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提示

发布时间:2023-08-18

为提醒广大用户正确选购和使用燃气器具,防范化解燃气安全风险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燃气灶具、燃气用连接软管、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、可燃气体探测器等4类燃气器具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提示。

  市场监管部门将聚焦安全风险隐患较大的工业产品,加强质量安全监管,守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,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。


  燃气灶具风险提示

  燃气灶具是用火直接加热烹调器皿的燃气燃烧器具,其中家用燃气灶为强制性认证产品(CCC认证产品)。通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,发现部分家用燃气灶具在热负荷、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(室内型)、燃气导管等方面存在风险隐患。

  现提示广大用户,在选购和使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:

  1.选购时注意查看产品铭牌,确认产品名称和型号、使用燃气类别、额定燃气供气压力、额定热负荷等信息是否齐全,家用燃气灶要注意查看是否有CCC认证标识。

  2.不同气源的燃气灶具产品结构有所区别,要根据气源种类选择合适的产品。

  3.注意查看是否具有熄火保护装置。

  4.燃气灶具应严格按说明书要求和相关规定,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。

  5.定期清理火盖、喷嘴等易堵塞的地方,使燃气灶具保持最佳的燃烧工况,清理时尽可能不拆动燃烧器部件,注意不要损伤燃气管路,以免引发燃气泄漏事故。

  6.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,自售出当日起,家用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应为8年,超过使用期限的燃气灶具应及时更换。

  7.鼓励用户安装使用燃气智能表、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、自闭阀、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器、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等保护装置,主动防范燃气泄漏风险。

  8.坚决抵制、拒绝购买无厂名厂址、无质量合格证、无生产日期等“三无”产品。

来源:央视网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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